关于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评价改进机制,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0级各本科专业(不含专升本、专联本)上学期开设的通识必修课(含入学教育)、学科必修课、专业必修课

二、评价目的

1.专业能够及时了解课程目标、教学目标、教学环节、教学方法、评价方法等与学生知识结构和接受能力的匹配程度;

2.发现课程目标达成差的课程目标项,发现教学短板,找出原因,提出改进建议,用于下一轮课程教学的改进; 

3.为教学大纲的修订提供依据。

三、评价责任人

单人授课时,任课教师为评价责任人。多人授课时,所有任课教师参与评价,由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指定的评价责任人负责评价。一般一门课程形成一份《武汉商学院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表》(附件2),如《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由课程负责人组织形成一份评价表即可。

四、评价方法

各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基于课程考核结果的定量评价法,同时鼓励评价责任人积极探索其他合理的定性评价法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任课教师作为教学过程亲身经历者,要结合教学中的发现和反思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各任课教师已形成的《课程成绩分析表》和《课程教学质量分析表》可作为重要的原始材料。

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法的数据来源为课程教学大纲中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的考核结果。教师首先明确各课程目标点相应的考核环节(作业、实验报告、期末考试等),确定各考核环节对应的课程目标点的目标值。每个课程目标点的达成度计算方法为:课程目标i的达成度=(∑学生在各考核环节得分的均值)/(∑各考核环节对应课程目标i的目标值)。具体计算方式可参考《武汉商学院课程目标、毕业要求达成度计算表》(见附件1)。

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性评价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性评价法主要包括问卷法、座谈交流法、专家评价法等。要求评价责任人通过定性评价法掌握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了解学生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认可度,思考同行专家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与意见,及时总结并持续改进。如各专业新生《入学教育》达成度评价要结合学校检查反馈结果进行达成度评价和改进分析。

五、评价结果的利用

1.各学院教务科于3月19日前将学院承担课程的《目标达成度评价表》复印件或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务科,由学校统一发布共享。

2.各专业教研室要及时掌握专业所开课程的评价结果,以便对课程体系、学生管理等进行及时改进。教务处教研科要及时分析处理通识必修课及量大面广的学科基础课的达成情况及改进意见。

3.各教研室须在3月26日前至少开展一次针对上一学期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和课程体系合理性的教学研讨工作,并形成问题导向的对课程教学和评价质量改进有指导意义的会议纪要。要组织本学期任课教师认真阅读上一轮教师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表,做好针对性磨课,依据报告的建议改进教学,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等

4.各学院须在3月26日前至少开展一次针对上一学期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的全面检查,要求所有课程全覆盖。检查结束后,形成问题导向的检查情况报告,并向学校推荐优秀《目标达成度评价表》(理论课1-2门,实践课1-2门)等相关材料。

5.学校将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的完成质量纳入期中教学检查,并作为对学院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联系人:王泽、范欢峰,联系电话:84791367、84791394。

 

附件:

1.武汉商学院课程目标、毕业要求达成度计算表

2.武汉商学院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6

 附件1 武汉商学院课程目标、毕业要求达成度计算表.xls

附件2 武汉商学院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表(填报案例).docx

附件2 武汉商学院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