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校检验: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可于4月30日7:00起统一从学校北区入校(见入校线路图及考场分布图)。
因报考人数众多,入校核验和身份核验耗时较长,请各位考生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至少于考前90分钟到达考点。
二、身份核验:考生进入校园后,根据路线指示牌或工作人员指引迅速到达准考证指定的考区(北④教学楼)候考,考生候考期间不得提前进入考试大楼,期间需上卫生间的,须由工作人员引导至指定卫生间。
7:30(考前90分钟),考生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上交考点统一存放保管后,依次排队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和智能身份核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进入候考区等候入场,预备铃响后方可进入考试大楼。
考生未经电子身份核验或人工通道双人核验、双人签字,违规进入考场属于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五条规定,应当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若考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或到达后故意拖延接受安检及身份核验时间等,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智能安检及身份核验而无法入场参加考试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入场安检:8:30(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再次接受监考员的人工安检和身份核验,通过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方,以便查验。9点开考后,所有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途中因上卫生间需进出考场的,须再次接受安检。
考生入场只可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无商标纸的饮料等规定物品,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带有拍照和无线信号收发功能的电子设备、手表及其他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点、考场。考生携带的违禁用品须统一存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开考后发现未按要求存放的,无论是否使用,一律按照作弊论处。
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发出的统一信号为准,考场电子显示屏时间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
四、考中:考生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报考学校,粘贴准考证条形码、试卷条形码,在考场核对单上签名。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在开考前应举手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进行报告的,因更换试卷或答题卡而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询问监考员。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或漏填、错填规定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负。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和规范的语言文字在答题卡上与试卷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要求字体工整,笔迹清楚,答题卡应保持整洁,不得乱写、乱涂、乱画,不得弄皱、弄折、弄破。凡在试卷、草稿纸、答题区域以外作答的内容或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特殊标记的答卷,一律作无效试卷处理。考生不可中途退场,不可提前交卷离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起立,经监考员依次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方可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场外,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午间休息:下午专业课14:00开考,考生须12:30抵达考场接受安检。只参加下午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此时间进校并入场接受安检。
六、用餐和午间休息:考生中餐自行安排,可到我校北区食堂一楼、二楼刷支付宝用餐;午间可到我校体育馆休息,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七、车辆管理:送考车辆在学校北区中轴线人行通道考生入口处将考生放下后自行找地方停车,家属及考生车辆一律不得入校。
八、入校线路图及考场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