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定稿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迎评促建工作顺利完成,现将近三年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汇编定稿工作通知如下: 

一、汇编内容

1.2018、2019、2020级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包括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学科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集中实践课(含各类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等类别。

2.各专业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除通识课外的所有课程进行汇编,专业《入学教育》大纲必须编入各专业教学大纲,《军事技能》大纲不编入册;马克思主义学院汇编全校思政课程;通识教育学院汇编全校通识选修课程;教务处汇编全校通识必修课程。

3.2018、2019、2020级的实验指导书年级、专业(含专业方向)进行汇编。各专业要自查所有课内实验和单独设置实验课的实验指导书是否齐备。

二、汇编文面要求

  1.大纲分年级、分专业进行汇编;目录须编制序号;

  2.汇编封面及目录参照历年模板;目录课程排序要求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计划表保持一致;

3.封面与目录单页打印,其他内容双面打印;

4.汇编文档编好页码,与目录保持一致;

5.附件中为前期提交教学大纲与人培方案对照核查结果。人培中有的课程(含未开专业选修课)务必全部补齐大纲。因教学计划调整而增加的课程请排在目录最后,方案和教学计划调整均未规定开设的课程的大纲请删除。

三、汇编材料提交要求

1.教务处将对大纲进行统一装印,所有材料用长尾夹夹好,不得使用任何装订措施;

2.同步提交与纸质版完全一致的汇编电子版(文档命名为:20XX级+XXX专业教学大纲),以便根据装印要求进行格式微调;

3.本次提交定稿为评估材料和后期教学及检查的依据,请务必确保质量,认真核查后提交。各学院教务科提交前请核查各门大纲的制订人、审定人、制订日期是否填报齐全。2020级重点核查内容: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学习成果与毕业成果的支撑、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等。

4.大纲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5日,3月26日-30日教务处对全校大纲与人培进行对照核查,相关问题将进行全校通报。

5.请各学院务必查看“18、19、20级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比照核查清单”,认真解决所有课程的大纲各类问题。

 

                                            教务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