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财务处项目管理相关要求,教务处已经对2019年度的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研项目分明细核算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请各学院组织本学院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实2019年的项目预算,如有漏报、错报的上报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此次核算允许以学院为单位申请微调,整体调整幅度为:增减幅度不超过10%。此次调整后,2019年度不再接受任何项目调减经费的申请。
请各学院确保每位项目负责人都核实了2019年度的项目经费,没有提出异议的一律视为认可2019年预算。根据财务要求,各学院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合理使用经费,避免年底爆发式报销,保证在2019年12月10日前执行完本学院2019年的全部预算。如未能按要求完成预算,财务处将按规定收回预算,教务处将在2019年学院绩效考核中视情况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分。
请学院高度重视2019年预算核实工作,在2019年1月7日前将本学院调整申请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加盖公章,院长签字),逾期未申报者视为同意2019年预算。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度分项目预算明细
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