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精品课程
1、申报条件。国家精品课程包括本科精品课程、高职精品课程和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分别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执行。
2、推荐名额。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我省可推荐本科国家精品课程62门,高职国家精品课程12门。同时,本科和高职精品课程还可以通过国家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推荐申报。根据教育部给我省安排的推荐限额,我厅将在省级精品课程中遴选确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分配名额见附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高校组织课程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3、时间安排。5月20日前,各高校向我厅提交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报告和推荐汇总表(包括课程网址)。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通知有关高校。6月10日前,各高校组织课程负责人根据提供的申报密码登录申报平台进行填报。6月15日前,经我厅汇总、审核后,向教育部统一报送。
4、其他事项。请各高校在省级精品课程的范围内认真做好国家精品课程的推荐遴选工作,教育部公布了国家精品课程各学科门类的配额及暂停申报课程名称,各校要认真对照,有针对性地组织申报。各高校在按我厅分配的名额进行申报的同时,要积极通过各专业教指委或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进行申报(但同一课程不能同时从两个途径申报),争取有更多的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
二、国家级教学团队
国家级教学团队从我省评定的2008、2009年省级教学团队中遴选产生。请各有关高校根据我厅分配的推荐名额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申报要求,组织相关教学团队填报申报材料,于5月25日前向我厅报送2009年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三份)和推荐汇总表。
相关表格下载:http://jxtd.zlgc.org/
湖北省教育厅
20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