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实验(训)室开放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武汉商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武商院教〔2020〕17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结合实验(训)室实际情况制定实验(训)室开放实施方案,各实验(训)室做好开放相关准备工作;
2.请各学院依据2020-2021学年的教学任务或计划,制定实验(训)室开放的具体安排,并填写实验(训)室开放计划表(见附件),于11月1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3.请各学院及时发布实验(训)室开放安排给师生,切实做好实验(训)室开放及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20-11-3
附件
学年第 学期实验(训)室开放计划表
学院(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开放实验室名称 | 管理人员及 联系方式 | 开放时间 | 开放内容 | 开放对象 | 耗材 |
开放实验项目 | 仪器设备 | 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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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开放时间栏填写详细时间段,如“18:00-21:00”、“周日全天”;
2.开放对象栏填写年级、本科/专科、专业,示例“2017级本科××专业”,如没有限制,填写全体学生;
3.仪器设备栏填写相应实验室内供开放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
4.填写时可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