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我校《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决定从111日起至1129日,对学生的不合格课程组织重修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补)修对象

历年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未选此课”、“缺考”、“作弊”者;历次补考成绩不合格者;转专业学生新专业课程须补修者。

二、重(补)修报名

(一)1119:0011522:00,需要重修的学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转专业学生如出现网上无相应选修课程情况,各院部按照要求将学生信息及课程情况录入进系统(武汉商学院非网报学生信息进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116日—1110日,各院部根据重修报名情况详细填报重修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重修教学计划安排(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

(三)1111日—1114日,各院部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安排重修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三、重(补)修学习

1115日-1129日,为重修学习、考核时间。各院部根据《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安排重修教学和考核的相关工作。

四、成绩录入

124日—1210日为成绩录入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

五、有关说明

(一)“计算机应用基础”和“普通话”两门以证代考课程本次重修不接受接受报名。

(二)电子版报名仅限在报名系统中找不到补修科目的转专业学生,电子版报名表格中填写各项信息务必准确,能在网上报名而未报的将一律不安排重修(电子版报名样表见附件6)。

 2017-2018-1重修通知.zip

 

教务处

                        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