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了顺利推进2015年度新建及改造实验实训室的工作,现将2015年度实验实训室项目的申报、项目立项和方案论证工作等通知如下。
一、2014年追加实验实训室项目中,已招标但未完成建设的,请各院系部继续做好推进工作,尽快完成项目建设;未完成招标的,请填写《实验实训室建设申报书》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教务处设备科,进行方案论证后等待报请招标、建设。
二、原报2015年计划且未在2014年追加实验实训室项目中获批立项的,请按2014年9月申报预算时填报的《2015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并排序,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教务处设备科。2015年实验实训室项目先组织立项评审,获批立项后再组织建设方案论证。
1.每个院系部参与本次2015年实验实训室项目立项评审不超过2项(外语系除外)。2015年将优先考虑保障北区新教学楼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和各院系实验实训室计算机更新等公共项目。
2.获批立项、排序并通过建设方案论证的项目,将视2015年实验实训室预算经费划拨情况排队报请招标、建设,经费不足时列入2016年度建设项目优先建设(不再组织论证)。
3. 立项评审程序为项目申报阐述、专家质询、专家评审、确定立项结果。本次实验实训室项目的评审将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设思路和预期效益、院系部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配备、学科专业重点建设和均衡发展需要等因素。
三、各院系部在申报建设项目之前,要充分做好调研和论证工作,使方案周全、科学、合理,包括实验实训功能、建设方案、场所等。
1.方案中,涉及装修的工程,应将费用纳入预算,并提供详细装修方案、材料清单及必要的图示;需安装电线、水管、燃气、网线及电力增容的项目,应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事先确定工程方案,并计入项目经费预算,包括从相关节点接入实验实训室的室外部分。
2.对建设所需教学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及价格应调研准确,技术参数满足教学要求,价格避免浮动太大,项目预算经招标节约的经费将调配用于其他项目的建设。
3.第八项“设备购置计划”中,请对仪器设备分类列出清单,设备类型包括专业教学设备、教学软件、家电家具、装修等;每类主要设备列于前面;根据招投标相关法规要求,置清单中的“设备名称”、“技术参数”不得出现厂家名称、品牌、型号等信息;项目中购置电脑超过50台或电脑总价20万元以上须单独立项采购。
4.一旦项目通过评审并被批准建设,将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批准方案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建设项目和拖延时间;若建设过程中需要局部调整(包括设备)时,必须报请主管部门并由分管校长批准。
四、实验实训室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制,请各院系选派得力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在各院系(部)领导的指导下,具体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制定方案、施工现场监管、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络(教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保卫处、施工方等)、项目验收等工作。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评审工作同步展开。申报书(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请交教务处设备科王大林、芦红兵老师。
附件:武汉商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申请书
教务处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