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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的通知》(鄂教高〔2013〕9号),湖北省2013年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面向
申报项目必须是面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以及区域内重点产业的相关本科专业,特别是与《湖北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鄂政发〔2012〕19号)中重点支持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石化、汽车、建材、钢铁、有色、纺织、医药等十个主导优势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各院系应充分考虑专业的建设条件、与产业的对接需求以及就业率等情况,合理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培养目标明确,直接面向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专门人才;专业办学条件优良,能满足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
2.与省内有关行业、企业联合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工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共同开发课程,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共建双师结构教师队伍。
3.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订单(定向)培养,毕业生主要在省内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中的相关企业、单位就业。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厅《通知》(见附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联合行业、企业积极参加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具备条件的学院今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2个项目申报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
2.省厅《通知》、申报书等附件可在教务处QQ群共享或教务处网站下载。各学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2013年9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至:271507775@qq.com。联系人:王泽,电话:84791367。
附件:《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3〕9号).doc》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