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湖北省教育厅于近期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立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鄂教高〔2013〕6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做出如下工作要求:
1. 各院系要认真学习省厅文件,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讨论活动,合理布局本院系本科专业设置,并在6月30日前形成本院系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中长期规划,初步明确2020年以前学科专业的总体规模、布局结构、质量标准和效益目标。
2. 学校于7月初召开全校学科专业建设研讨会,听取各院系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中长期规划汇报,并展开讨论。
3. 各院系通过进一步学习、调研,修改本院系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中长期规划,并于9月30日之前定稿。
特此通知
附件: 《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立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
教务处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