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者:jiaowu发布时间:2020-07-24作者:浏览次数:2450

各位考生:

武汉商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将于728日(星期二)在武汉商学院北4教学楼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基本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照《考生健康上报与去向登记通知及操作指南》,继续做好体温测量并通过“智慧武商院”完成每日健康上报。72425日,请在“智慧武商院”微服务大厅完成“疫情去向登记”报告。

2.考生须申领健康码并保证健康码为绿码。健康码为非绿码者,或来自疫情非低风险地区者,应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和其他身体状况异常者,应在“智慧武商院”如实进行健康上报,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027-84791367)向我校报告。

3.考生赴考前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4.考试当天,考生须准备至少2个口罩,除配合身份核验外,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务必备齐黑色水性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文具,以免影响考试答题。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者其它具备上网通讯功能的设备带至座位

5.考生请提前1个小时进入考点、提前45分钟进入考场。学校北一门及北区中轴线大门为考生进入通道。考生通过身份验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缺一不可)、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能进入考点。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学校工作人员报告,学校将及时处理,考生必须服从学校的应急处置安排

6.开考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所有考试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考生凭证进入考场后,须对号入座。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停止答题,不得出考场,考场内原地等候离场指令。听到离场指令后,考生按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全间距有序错时离场。严禁将答题纸、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步行出校的考生通过北一门或中轴线大门出校园。

7.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车辆管理

1.独自驾车前来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北一门进入学校,将车辆停放学校北区。在北校区无法满足更多车辆停放时,可进入学校南区。

2.家属驾车送考的车辆,在学校北区中轴线人行通道的测温点将考生放下后自行找地方停车,家属及车辆一律不得入校。

3.驾车进校的考生须听从交通引导人员指挥,按要求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区域。

4.考试结束后,车辆一律通过北二门(游泳馆旁)出校园。

三、考点位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

四、其他事项

为确保安全,考生进入校园后实行全封闭管理,中途不得离开校园,学校北一门体育馆可供考生休息候考。请大家按照防疫工作要求,保持距离。

中午学校在体育馆门口有午餐供应,费用考生自理,30/份。考点内不设存包处,考生请勿携带大件或贵重行李物品入场。

 

  

 

考试日期

报考专业

考试科目

教室

728 09:00-11:00

软件工程

大学英语

北④-111

728 09:00-11:00

休闲体育

大学英语

北④-111

728 09:00-11:00

软件工程

大学英语

北④-113

728 09:00-11:00

软件工程

大学英语

北④-115

728 09:00-11: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大学英语

北④-116

728 09:00-11:00

软件工程

大学英语

北④-116

728 09:00-11: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大学英语

北④-118

728 09:00-11: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大学英语

北④-211

728 09:00-11:00

烹饪与营养教育

大学英语

北④-211

728 09:00-11:00

烹饪与营养教育

大学英语

北④-212

728 09:00-11:00

烹饪与营养教育

大学英语

北④-213

728 09:00-11:00

烹饪与营养教育

大学英语

北④-214

728 09:00-11:00

烹饪与营养教育

大学英语

北④-215

728 09:00-11:00

财务管理

大学英语

北④-216

728 09:00-11:00

烹饪与营养教育

大学英语

北④-216

728 09:00-11:00

财务管理

大学英语

北④-218

728 09:00-11:00

财务管理

大学英语

北④-302

728 09:00-11:00

国际商务

大学英语

北④-302

728 09:00-11:00

国际商务

大学英语

北④-303

728 09:00-11:00

国际商务

大学英语

北④-304

728 09:00-11:00

国际商务

大学英语

北④-305

728 09:00-11:00

人力资源管理

大学英语

北④-305

728 09:00-11:00

人力资源管理

大学英语

北④-306

728 09:00-11:00

人力资源管理

大学英语

北④-307

728 09:00-11:00

人力资源管理

大学英语

北④-308

728 09:00-11:00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大学英语

北④-311

728 09:00-11:00

人力资源管理

大学英语

北④-311

728 09:00-11:00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大学英语

北④-312

728 09:00-11:00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大学英语

北④-313

728 09:00-11: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大学英语

北④-314

728 09:00-11:00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大学英语

北④-314

728 09:00-11: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大学英语

北④-315

728 09:00-11: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大学英语

北④-316

728 09:00-11: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大学英语

北④-318

728 13:30-14:30

休闲体育

体育社会学

北④-111

728 13:30-14:30

软件工程

高等数学

北④-113

728 13:30-14:30

软件工程

高等数学

北④-115

728 13:30-14:30

软件工程

高等数学

北④-116

728 13:30-14:3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工程热力学

北④-118

728 13:30-14:3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工程热力学

北④-211

728 13:30-14:3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工程热力学

北④-212

728 13:30-14:30

烹饪与营养教育

烹饪营养学

北④-213

728 13:30-14:30

烹饪与营养教育

烹饪营养学

北④-214

728 13:30-14:30

烹饪与营养教育

烹饪营养学

北④-215

728 13:30-14:30

烹饪与营养教育

烹饪营养学

北④-216

728 13:30-14:30

烹饪与营养教育

烹饪营养学

北④-218

728 13:30-14:30

烹饪与营养教育

烹饪营养学

北④-302

728 13:30-14:30

财务管理

会计学原理

北④-303

728 13:30-14:30

财务管理

会计学原理

北④-304

728 13:30-14:30

财务管理

会计学原理

北④-305

728 13:30-14:30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导论

北④-306

728 13:30-14:30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导论

北④-307

728 13:30-14:30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导论

北④-308

728 13:30-14:30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原理

北④-311

728 13:30-14:30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原理

北④-312

728 13:30-14:30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原理

北④-313

728 13:30-14:30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原理

北④-314

728 13:30-14:30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旅游学概论

北④-315

728 13:30-14:30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旅游学概论

北④-316

728 13:30-14:30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旅游学概论

北④-318

728 13:30-14:30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旅游学概论

北④-405

728 13:30-14:30

服装与服饰设计

现代设计史

北④-406

728 13:30-14:30

服装与服饰设计

现代设计史

北④-407

728 13:30-14:30

服装与服饰设计

现代设计史

北④-408

728 15:00-16:30

休闲体育

运动训练学

北④-111

728 15:00-16:30

软件工程

Java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北④-113

728 15:00-16:30

软件工程

Java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北④-115

728 15:00-16:30

软件工程

Java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北④-116

728 15:00-16:3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制冷技术

北④-118

728 15:00-16:3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制冷技术

北④-211

728 15:00-16:3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制冷技术

北④-212

728 15:00-16:30

烹饪与营养教育

烹调工艺学

北④-213

728 15:00-16:30

烹饪与营养教育

烹调工艺学

北④-214

728 15:00-16:30

烹饪与营养教育

烹调工艺学

北④-215

728 15:00-16:30

烹饪与营养教育

烹调工艺学

北④-216

728 15:00-16:30

烹饪与营养教育

烹调工艺学

北④-218

728 15:00-16:30

烹饪与营养教育

烹调工艺学

北④-302

728 15:00-16:3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

北④-303

728 15:00-16:3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

北④-304

728 15:00-16:3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

北④-305

728 15:00-16:30

国际商务

国际贸易

北④-306

728 15:00-16:30

国际商务

国际贸易

北④-307

728 15:00-16:30

国际商务

国际贸易

北④-308

728 15:00-16:30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北④-311

728 15:00-16:30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北④-312

728 15:00-16:30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北④-313

728 15:00-16:30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北④-314

728 15:00-16:30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旅游市场营销

北④-315

728 15:00-16:30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旅游市场营销

北④-316

728 15:00-16:30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旅游市场营销

北④-318

728 15:00-16:30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旅游市场营销

北④-405

728 15:00-16:30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饰艺术

北④-406

728 15:00-16:30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饰艺术

北④-407

728 15:00-16:30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饰艺术

北④-408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摘录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应试守则

 

一、凭证入场,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以便核验。

二、考生参加闭卷考试时必须自带考试用品,不得将书籍、资料、纸张、笔记本、英汉字典或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及各种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手机关闭统一保存,否则按违规论处。

三、考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内提前翻阅试题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否则按违规论处。上午9:00、下午13:3015:00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考生中途进出考场必须进行安检,开考后考生不得退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四、一律在试卷指定区域作答,答案填在试卷其他地方无效。

五、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缺题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考试进行中,考生应保持肃静,认真答题。不得谈笑、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等,否则按违规论处。

七、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不得离开座位,等监考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题册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八、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遵守本守则。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