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我校《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决定从11月1日起至11月29日,对学生的不合格课程组织重修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补)修对象
历年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未选此课”、“缺考”、“作弊”者;历次补考成绩不合格者;转专业学生新专业课程须补修者。
二、重(补)修报名
(一)11月1日9:00—11月5日22:00,需要重修的学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转专业学生如出现网上无相应选修课程情况,各院部按照要求将学生信息及课程情况录入进系统(武汉商学院非网报学生信息进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11月6日—11月10日,各院部根据重修报名情况详细填报重修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重修教学计划安排(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
(三)11月11日—11月14日,各院部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安排重修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三、重(补)修学习
11月15日-11月29日,为重修学习、考核时间。各院部根据《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安排重修教学和考核的相关工作。
四、成绩录入
12月4日—12月10日为成绩录入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
五、有关说明
(一)“计算机应用基础”和“普通话”两门以证代考课程本次重修不接受接受报名。
(二)电子版报名仅限在报名系统中找不到补修科目的转专业学生,电子版报名表格中填写各项信息务必准确,能在网上报名而未报的将一律不安排重修(电子版报名样表见附件6)。
教务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