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训)室建设及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的管理,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拟对我校实验(训)室建设及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重点为各学院、各实验实训中心2013年至2015年获批立项建的实验(训)室。(见附件1)
二、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项目自查、部门考核、学校核查三个阶段。
1、项目自查: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所负责的2013年至2015年立项实验(训)室的建设和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自查、总结;
(2)如实、准确填报2013年至2015年度武汉商学院实验(训)室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表(见附件2) 。
2、部门考核:由各学院(部)主管负责人、教学仪器设备专管人员组织,可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参与。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部门实验(训)室、投影教室和机房的建设、使用、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审核项目负责人自查填报的实验(训)室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表;
(3)结合本部门实验(训)室工作,撰写全面的工作总结,包括获批立项实验(训)室的建设实施情况、实验(训)室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实验(训)室的使用效益、取得的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仪器设备核查与数据上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的方向等内容。
(4)按时将实验(训)室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表、部门实验(训)室工作总结等材料交教务处设备科。
3、学校核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核查组,采取看、听、查的方式进行检(抽)查。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各学院(部)的考核情况、实验(训)室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表和工作总结进行检查核实;
(2)对各学院(部)2013年至2015年获批实验(训)室项目的建设情况和本部门教学仪器设备2013年至2015年度的使用效益情况分别做出评价。
(3)对绩效考核优异的实验(训)室以予表彰。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21日—2017年1月4日,项目负责人完成自查,填写实验(训)室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表;
2、2017年1月5—9日,各学院(部)将实验(训)室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表及2013-2015年的工作总结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报教务处设备科。
3、2017年1月10—13日,学校核查。
四、说明
各学院(部)要重视实验(训)室的使用与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实验实(训)室建设和教学仪器使用的考核结果将对各学院(部)年度考核中教学工作有关项目计分的依据,也是作为今后学校审评实验(训)室建设项目、划拨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经费的重要依据。
附件:
1. 武汉商学院2013年至2015年获批立项已建实验(训)室.
2. 武汉商学院实验(训)室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表.doc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19日